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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洋务运动之所以失败(甲午战争已给它作了盖棺定论),原因便是李鸿章,张之洞等人只想学近代西方的技术工艺,而排斥近代西方的体制与观念,殊不知西方的技术工艺成就完全建立在其体制及其观念文化上,你要么作为一个整体来学来接受,要么干脆什么都不学。
33《五帝德篇》,不仅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全部采用,而且为近百年的考古学成果所反复证实。战国诸子经常引用孔子语录,如《孟子》所引26章见诸《论语》,38章为佚文(详见商务印书馆待刊稿《孟子本意》附录之一),可见孔子语录亡佚不少。
三、初步的结论 孔子是世俗政治新儒,但脱胎于六代政教杂糅的古儒,残存了古儒的许多特点,故孔子的本来面目,首先是教士,然后才是世俗政治家、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教育家。我学习战国诸子时,也经常发现类似情况。为节省篇幅,《大戴礼记》残卷中孔子长篇语录的重要思想理论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,就不再一一举例分析了。君臣父子大礼,涉及国体政体,不仅古老的儒书六艺强调,孔子的新儒书也无不强调。28这个君子特指孔子,当时鲁国朝廷、孔子帐下经常尊称孔子为君子,例如《乡党篇》10·6君子特指孔子,《礼运篇》君子何叹,君子也特指孔子。
广义的礼即思想文化如何,狭义的礼即礼制礼法又如何等,是研究六代礼学极其重要的理论文献。可惜战国至今,学者很少理解《论语》编辑者的苦心,很少真正关注孔学的学术本,学术本本来把孔学的理论体系讲得清清楚楚,而战国至今学者却始终都不明白。《系辞传》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,孔氏解释为:不知所以然而然,况之曰神也(卷九),天下万物,皆由阴阳或生或成。
按照这种逻辑必然推出以四十九之数合而未分为太一的结论。肯定天为实体,刚健为实体的性能,即自然之理,认为有实体才有其性能,天有纯刚,故有健用,性能依赖于实体。本其所由之理,不可测量之谓也(卷八)。例如,关于易理备包有无和道体器用的思想。
如《讼》卦,乾上坎下,《象传》云天与水违行,讼。(卷八) 孔疏从上述后两种形式进而推出比较特殊的两种爻变形式,即错与综。
唐宋及以后的易学家和哲学家对此予以扬弃。(卷六)王不用象,指王弼不以乘木水上释卦义,而以涉难而常用涣道必有功解之,取其比喻义。用来于体,但体本身不是最重要的。孔疏在取象问题上主张不可定于一体,不可一例求之,目的在于调和《易传》中的各种说法,特别是调和取义和取象说,实际是用象数易学修正、补充王弼的义理易学之不足。
下篇明人事,咸恒二卦象征男女夫妇之道故为始,既济未济象征阴阳之转化故为终。其文简,其理约,寡而制众,变而能通(《周易正义·序》。表明象数与义理体用一如,相互发明。垂教就是象法乾坤,顺阴阳,以正君臣、父子、夫妇之义,最终达到人民乃治,君亲以尊,臣子以顺,群生和洽,各安其性。
若限局一象,不可总万有之事。但孔疏认为,阴阳之理又来于阴阳物象的性质,所以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,此即象其物宜,后一点则是对韩注的补充、纠正。
从人的认识上说,先有体后有用。言卦之根本皆由刚柔阴阳往来。
(卷首)上篇之终为坎离二卦,代表日月阳阴。另一种情形是直取卦名所含之义。这样,八卦的由来就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。在唐代,集中反映易学诠释新水平的是孔颖达的《周易正义》。而且,《象传》取云上于天之象,而不是天上有云,是因为若是天上有云,无以见欲雨之义,言云上于天,是天之欲雨,待时而落,所以明需(卷二)。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是易学解释学的代表作之一。
四、易卦备天下之象,据其体。又如,解《涣·彖》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,孔疏云:先儒皆以此卦坎下巽上,以为乘木水上,涉川之象,故言乘木有功。
因为无形的易理与有形的卦爻意是统一的,而卦爻象又是可以语言加以诠释的,因而人们可以运用语言先诠释卦爻象,再进而理解卦爻之理。[5]象与理的体用关系展开为如下三层: 1.用来于体,有体才有用。
朱熹明确主张,他的解《易》思路是要用象数来补足程颐所阐发的义理,把二者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易学体系。孔颖达认为取象说是《周易》的重要体例,卦有卦象,爻有爻象。
这一特点贯彻孔疏始终,在方方面面得以充分体现。易理具备有无两方面,在这两方面中孔疏更看重有,虽然有从无出,但易之三义唯在于有,因此圣人以《周易》之道教化百姓,必须重视易象和器用,不能空谈易理。孔疏详细考察了爻变的几种形式: 1.爻辞之变。这是对汉易特别是《易纬》的发展。
他对王学赞誉有加,但所持态度为义理可诠,先以辅嗣为本,然后去其华而取其实,使其信而有征。孔疏认为万物皆由阴阳和合而成,其运动变化来源于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。
孔疏诠曰:阴阳六爻,两相交易,或以阴易阳,或以阳易阴。宋代的胡瑗、朱震、朱熹,都以此义解易。
爻辞的变化,表明爻义发生了变化。《象传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
无虽指无形、无体,但不等同于王弼、韩康伯所谓虚无本体,即寂然无体,不可为象,而是指尚未成形、尚未成体。孔颖达对《周易》体例的理解,既不似汉代人大讲互体、飞伏、卦变、纳甲等,而主张以王弼说为主。象数易学与义理易学有统一性。《周易正义》在《序》中即开宗明义:圣人作《易》,本以垂教,教之所备,本备于有。
(卷一)这是以气的变化解释爻义,阴气从微渐积,乃至积聚为有形之坚冰。坤顺也,坤象地,地顺承于天,故为顺也。
[2]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认为,孔疏不仅墨守专门,唯王弼注是从,而且至于诠释文句,多用空言,亦非考证之疏矣。又如,关于一阴一阳之谓道和阴阳不测之谓神,孔疏的解释和阐发也发生了很大影响。
所以如此不同者,但物有万象,人有万事,若执一事,不可包万物之象。如此类推,一爻或数爻同时发生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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